是否有抵押/按揭?
首先回答(A)問題,如答案「是」的話,即欠債人/欠債公司對債權人的借貸是有抵押或按揭的香港房產的話,即那管是他們接近破產/清盤邊緣,定還是已破產/清盤,都可以嘗試找律師辦理,對他們在向法院提起按揭訴訟(Mortgage Actions),並向法院提交相關欠款年期,欠款款項,及抵押或按揭契據作為佐證。如成功向法院取得還款及/或變賣命令的話,一般情況而言,就有權向欠債人/欠債公司在限時內索取法院所判定的欠款連利息及訟費。若欠債人/欠債公司不能按時達到償還判定欠款及其他相關費用的要求,債權人便可提出收回其房產。
是否已破產/清盤?
好,再回答(B)問題,想知道欠債人/欠債公司是否已破產/清盤,可向破產管理署做破產查冊(Bankruptcy Search)/清盤查冊(Winding-up Search)(可由律師代辦),若發現他/它們已破產/清盤(在查冊𥚃如印有破產令/清盤 令日期的話),即可自行或透過律師向破產管理署存檔債權證明書(Proof of Debt)向受託人/清盤人提供相關欠債證明。
向破產管理署存檔債權證明書後,受託人/清盤人會:
•審視存檔的債權證明書及相關資料以判定相關債項的總欠額
•召開債權人會議
上述所有情況總括而言,債權人可按其個別需要向律師諮詢法律意見,而本所有為客戶提供上述所有情況的法律服務。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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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翺翔律師
• 郭允中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 擁有家事調解員資格
• 從事任何民事訴訟糾紛、離婚、破產及公司清盤訴訟
• 法律專業参考書 Hong Kong Personal Insolvency Manual(Third Edition)(將於 2023年第一季出版)三大作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