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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Dec 2024 - Sun - 11: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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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享晚年(一)

筆者近期多次受邀主講遺囑、持久授權書和預設醫療指示,即坊間稱的「平安三寶」。這裡和大家簡介相關知識及分享一點心得。


這「三寶」是長者預先就不同狀況作出部署所用的三種文件。遺囑處理百年歸老後的遺產分配,持久授權書用作安排長者在生但無法照料自己時的事務,預設醫療指示則用於指定長者在某些情況下是否接受維持生命治療(例如插呼吸機、導管餵食等)。

法例沒有規定遺囑必須由律師草擬,也沒有規定年過幾歲的長者立遺囑必須由醫生見證。但是,筆者的經驗之談,不少遺產爭執及訴訟、以及拿着「自家製」遺囑處理遺產時遇上的困難,都是源於遺囑擬備得不夠好甚或沒有一份有效遺囑。往往後人要花一大筆錢、以年計的時間甚至對簿公堂去解決這些問題。


因此,筆者在遺囑方面給大家的建議只有一個:平安紙請找律師寫和見證(如律師建議也須找醫生一同見證)。

如財產的類型(例如涉及營運中的生意、有其他人居住的房屋)、處理方式或家人關係稍見複雜的,又或遺產價值不少(事實上現在一層樓動輒已值幾百以至過千萬),聘請律師訂立遺囑的費用是絕對值得花的,因為肯定會比處理不妥當而「執手尾」的律師費便宜多了。


關於持久授權書和預設醫療指示這兩個話題,下次再續。


聲明: 本文內容純屬筆者個人意見及一般法律知識的分享,並非該律師就任何法律問題或案件提供之法律意見或該律師所屬事務所的要約,亦不代表本刋立場。如就任何法律問題或案件有任何疑問,請委聘律師協助。任何人士如因文章所載或漏載的資料而引致任何損失或損害,本刋及撰寫文章的律師及所屬律師事務所絕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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