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批核按揭主要有兩個方法,以收入審批或資產審批。
「入息」審批
銀行審批按揭貸款時,需要衡量申請人的供款能力。銀行一般會要求申請人提供入息證明,若申請人是以每月固定收入受僱,一般只需提供最近3個月之收入證明及最近一個財政年度之稅單;而非固定收入,如以佣金收入為主或有部份為佣金收入,則需要提供最少6個月之收入證明,以平均數計算。
租金收入也可以計算?
如承造之按揭在五成或以下,申請人可以租金作為收入,銀行會將租金以7折計算。如物業未出租,個別銀行亦可以考慮預計租金收入,但租金將會以6折計算。
年終花紅計算在內?
如申請人每月收入不夠批核按揭,但每年會有年終花紅,個別銀行可以考慮申請人近兩年之年終花紅,再根據個別銀行之準則計算。
「資產」審批
若申請人不能提供足夠收入證明,個別銀行可根據其資產淨值作為審批基礎,資產淨值是指持有之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後的淨額。銀行一般要求申請人證明其擁有的資產淨值不少於申請按揭物業之樓價。可計算的資產包括現金存款、股票、債券、基金及物業等,當中有部分類別的資產價值需要打折扣計算,但監管機構對於計算資產的標準沒有劃一指引,所以個別銀行會有不同的準則。資產審批按揭成數上限為四成,較以入息審批上限為九成低。